提问

2000年7月14日下午3时许,胡文、刘伟二人酒后到洋浦国际商业街“流浪人”客栈找朋友玩。胡文因前几日打麻将与蒋春生吵架一事独自一人去蒋春生房间找蒋,蒋见胡喝了酒,就让胡出去,胡便离开蒋的房间。几分钟后,胡再次来到蒋房间,蒋又让其出去,胡不走,二人言语不合发生争执,蒋随手拿起房内菜刀向胡连砍十几刀。此时,刘伟恰好到蒋房间找胡文,亦被蒋连砍几刀,撕打中,胡、刘二人都挥拳打了蒋。请问刘,胡构成什么犯罪?蒋该如何做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

广东-湛江 发表于:2013-09-11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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