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在公司上班时间安排是:白班早上8点—晚上20点,夜班20点—次日8点,每个班按11小时算,另1个小时说是算休息吃饭时间要求一个季度达到495个小时,超过500小时只给35个小时加班费,超过535个小时要求调休达到不超过535个小时的标准。由于国定假加班,那天上的是一个白班,公司给加班费,但是不计算工时,造成这个季度要补8个小时的班,要在六月份的其中一天休息天上白班是9点到18点。这国定假不算工时但是给加班费合理么?我该如何维权?

湖北-鄂州 发表于:2013-08-22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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