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2011年年末,一个朋友在厦门买了一套120平的六层楼梯房,总共付了开发商12000元代收款。包括契税4100,维修基金2300,办证费1540(国土证1150,房产证资料费150,交易费每平米2元)抵押费700,估价费1100,登记费180,个人贷款融资费900,保险费1000,银行工本费300,房子是按揭付款的,每平方米1999,但是开发商却又说这些资金不够,还要再加三千元,开发商的这些代收款项合理吗?他再次收费应该吗?

福建-厦门 发表于:2014-04-23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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