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在饭店上班一年了,但单位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也没给我上任何保险。我一天要工作11小时,一月只休3天,法定节假日也没有假期。我现在想辞职,但老板说要找到人后才让走,还要提前一月写申请。工资是每月23号发放,是采用发一千元现金打三千元现金在工资卡上。请问我要维护自己应有的权利需要什么证据?
人
发表于 2013-06-25 20:13
向TA提问你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加班费、带薪年假薪金,和要求补缴社会保险。今天可以电话咨询我15801299390
发表于 2013-06-25 21:57
向TA提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老板拖欠工资的证据。
发表于 2013-06-25 22:42
向TA提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加班的证据,如有疑问可以电话咨询本律师。
发表于 2013-06-26 07:54
向TA提问你好,收集存在劳动关系及工资情况的证据,协商不成申请仲裁。
发表于 2013-06-26 05:18
向TA提问建议聘请律师处理。
发表于 2013-07-04 07:39
向TA提问收集工作证,工作服,工资记录等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发表于 2013-07-03 23:21
向TA提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老板拖欠工资的证据。
发表于 2013-06-26 06:20
向TA提问证明劳动关系,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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