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驾驶被追尾导致车辆损失严重且乘员受伤,请问,这种情况具体如何得到合理的赔偿?
人
发表于 2014-01-21 20:42
向TA提问你好,
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发表于 2014-01-22 08:48
向TA提问你好,应当报警,由交警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后根据结果向责任人和车辆的保险公司(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根据有关规定赔偿。
发表于 2014-01-22 10:20
向TA提问(1)在正常驾驶被追尾导致车辆损失严重?车辆维修费用依交警出具的责任事故认定书来分担。就你陈述来看,应该对方承担全责,即你的车辆维修费用由对方承担。若对方购买了商业保险,那么这笔费用最终对方承保的保险公司支付。若事故责任各占50%,那么你承保的保险公司支付50%的维护费用(如你没购买保险,这笔费用个人承担);(2)乘员受伤?视伤害程度承担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这部分费用先由“交强险”在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部分由购买的商业险作为补充。若没购买商业险个人承担。
发表于 2014-01-22 10:23
向TA提问对了,费用分担依责任事故认定书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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