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某与工地签了一年的合同,工资三个月一结,第一次工资如数到帐,第二次却发现少了几百块,于是与包工头发生争执,被打伤,办理工伤证明时,要求合同,可工头不予理会,这该怎么办
人
发表于 2013-09-28 16:29
向TA提问你好,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发表于 2013-09-28 19:12
向TA提问你好,你这样的情况不属于工伤.你应当报警处理.并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医鉴定,如达到轻伤,则工头可能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你可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只达到轻微伤,则应当受到行政处罚,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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