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工作是在公司不远处租了一间房子,和房东谈好房租后预交了半年的房租和1000押金,说的时候我是要租一年。半年之后,刚好房租满了,公司派我出省出差,时间是半年。这边的房子我住不到了,所以不想再租了。如果我要求把押金还我,这是合法的吗?我可以拿到我交的押金吗?
人
发表于 2013-11-17 17:00
向TA提问这属于你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如果房东无过错,你的单方解除是不合法的,需要以承担违约责任为代价。建议你与房东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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