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5月8日于上海静安寺的久光百货“哥伦比亚”户外用品店购买了一双户外用的旅游鞋(女式)经女儿在学校的国民体质检测时使用后左右两鞋面相向两侧对面的凃层已磨损。5月25日与经销商交涉,对方于31日联系上我。告曰:因过7日时限,且已上过脚,属使用不当,不属质量问题。故不可退、不可换。只能给我小赠品或在现价格上(买时价格是新品出销价-原价的七折)打九折。我未同意。请问;我能否要求退货或调换同价或相近价格的另款鞋品。如,如商家言是,请问;我又应如何维护我的权利,保护我的利益。请您赐教,谢谢您!

上海-上海 发表于:2013-12-15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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