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带着儿子再婚,但是我和老公已经不想要孩子了,我们可以享受独生子女政策吗?我的孩子可以享受村里的优惠政策吗?
人
发表于 2014-08-04 21:37
向TA提问1、再婚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且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内的,可以向双方任意一方单位(无单位的向户籍地)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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