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班的时候,看到绿灯亮着,又担心上班迟到被扣奖金就骑着摩托车过去了。没想到的是,行驶一般红灯亮了!我又不能在斑马线的正中间停下来,于是就继续往前开。此时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本来旁边是有一辆公交车在等红灯过去,见到我行驶一半也就让着我先过。但是公交车后面还有一辆小轿车,可能是被挡住了没看到我,于是红灯一亮小轿车就开出来,正好把我撞倒,导致我左手粉碎性骨折。我要求对方负完全责任赔偿医药费被拒,理由是我闯红灯违反了交通规则。请我我的情况是算违反了交通规则吗?我可以要求赔偿吗?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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