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在不知道男方已婚的情况下,和男方交往五个月后发生了性关系,怀孕后做了人流,现女方知道男方已婚便要去告发男方,请问男方的行为构成犯罪吗?女方要求男方给五万块私了,请问这个价钱合理吗?
人
发表于 2014-02-17 13:11
向TA提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
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1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258条规定,犯重婚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但要求私了的赔偿,有敲诈勒索之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刑法第274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发表于 2014-02-17 15:08
向TA提问情感纠纷不构成犯罪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