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出租方: 陈某某、谷某某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扬州市宝能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扬州市政府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双方同意条款如下:
一、出租物业坐落地点及设施情况:
1、甲方是位于 花样年华名苑16-220 某栋某号 之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的合法产权人,现同意将该物业租给乙方使用,用途为 员工宿舍 ,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2、该物业现为 中高档装修 ,家电设施为: 冰箱一台、油烟机一台、洗衣机一台、空调一台、热水器一台、电视一台、电磁炉一台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物业的验收依据。 如承租人未正常合理使用该物业内家电设施导致该物业内家电设置有所损毁,在合约期满后根据实际损毁情况进行赔付,如承租人正常使用该物业内家电设施,致使家电设施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租赁期限:
该物业租赁期由 2013年 1月 9 日至 2014 年 1月 8日止,共计 12个月。
三、租金、租金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
1、该物业每月租赁费用为人民币 1369元整(¥ 1369元,其中每月租金为人民币1000元,其余369元为合同第四条第6款所约定费用),支付时间为 半年_支付一次,如续租,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租赁费已含税,由甲方提供房产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开具发票所必要资料后,由乙方代为办理开票。
2、为保证乙方合理并善意地使用该物业及其配套设施,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一个月租金(¥ 1000 )作为押金,本合同期满乙方如不再续租,非因乙方故意损坏甲方家电设施的,验房无问题后,甲方应将押金无息全部退还乙方。
3、本房屋是通过中介租赁,需一次性支付中介费500元。中介费已含税,由中介提供等额有效发票后十日内,乙方支付中介费用。
四、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保证该物业的出租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保证自己有权决定此租赁事宜,并向乙方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居住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乙方不得在该物业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同时乙方应遵守小区管理规定,个人及相关行为不得危害到小区居民的正当权益。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物业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若擅自转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及第三方的违约责任。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更改房屋用途。
5、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期支付租金超过15天的,则视为合同自动解除,所有费用不予退还。
6、由甲方承担租赁期内物业管理、水、电、有线电视等有关杂费的缴纳事宜,以上杂费由第三条第一款所列租赁费总额,在扣除租金的余额支出,费用明细为房屋租金1000元/月、有线电视24元/月(288元/年)、宽带34元/月(399元/年)、物业管理费42元/月(500元/年)、房租税费69元/月、水电煤气费200元/月。(由甲方开户专款专用提供代扣代缴,按半年累计水电煤气费超出部分由乙方承租人个人支付)。
7、租赁期满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8、租赁期内乙方有保全甲方财产不受损失的义务,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失的,由乙方独自承担,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法律规定的除外。
9、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将房屋及上述家电设施交付乙方,并在租赁期间保持房屋及上述家电设施的正常使用。乙方在房屋及家电设施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甲方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如因乙方造成的原因,由乙方负责维修。
五、合同终止:
1、租赁期限届满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终止。
2、甲方在租赁期内违法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退还押金及多收的租金并另支付2000元的违约金。如因乙方承租人违法导致合同终止,甲方验房合格后,在乙方向甲方支付2000元违约金后甲方将押金及未发生的租金、水电费用退还。有线电视、物业、宽带等费用不予退还。
3、租赁期内甲方逾期交纳管理费/水费/电费/有线电视频道等约定的有关费用,导致乙方生活受到影响,甲方除退还当月乙方缴纳的相关杂费外,须另行支付乙方500元违约金。
4、任何一方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违约的处理:
租赁双方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违约方须根据具体违约情况及合同约定向对方进行赔付。
七、免责条款:
1、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由于政府政策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八、合同的效力及纠纷解决: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在充分理解并认同的基础上盖章签名确认。
2、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两份。本合同内未尽之事项,甲、乙双方可在备注中列明。如因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则均同意交由当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 乙方:扬州市宝能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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