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妻子因此想离婚,但是丈夫不同意协议离婚,妻子就想到法院起诉离婚,她该怎么做?
人
发表于 2014-04-22 00:17
向TA提问婚姻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婚姻关系只能通过两种方式解除:
第一种是协议离婚;
第二种是诉讼离婚。
有关起诉离婚:
一、起诉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对于离婚诉讼来说,原告即自己;被告即自己的配偶;诉求即离婚,事实、理由就是自己和配偶感情确已破裂的;受诉法院即有管辖权的法院。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起诉状的事实要简要概括,语言文明。原告应预交案件受理费,如申请缓交、减交、免交的,要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相应证明。
二、诉讼权利、义务
(略)
三、举证范围
结婚证、居民身份证、户口证明、子女情况的证明、财产情况的证明
四、调解和判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案件,法院应当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
发表于 2014-04-22 21:17
向TA提问只能起诉离婚了。基本材料: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有小孩的要出生证、户口本,有共同财产分割的,要有相关证明,以上材料可用复印件,备好原件审核(对方身份证不用),有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更好,写好诉状,递交到被告住所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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