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欠下银行卡债高达56万,后又陆续还款17万多,现有银行委托某律师对朋友催还欠款,并且有意愿通过网络通缉朋友,朋友想了解网络通缉的条件是怎样,还有这种情况下他能否继续搭乘飞机
人
发表于 2013-07-26 16:19
向TA提问网上通缉是侦查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的一种有效的手段,但应当是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才能进行。你朋友透支信用卡56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经过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未归还的,才构成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现在银行还在委托律师进行催收,就还没有超过三个月,还没有达到刑事立案的条件。故此,不可能进行网上通缉。现坐飞机应该还是可以。但你朋友应该重视这事,建议你朋友应当在三个月内尽快归还,以免受到刑事追究。
发表于 2013-07-30 10:35
向TA提问如果对方的债权经过司法机关的确认,法院是可以启动高消费限制的,这样你朋友就无法乘坐飞机。
发表于 2013-07-26 15:02
向TA提问应该是不行的,网络通缉只是一种找到犯罪嫌疑人的手段,既然都通缉了,那就最好去自首,还有欠银行的钱尽快归还为上策。
发表于 2013-07-26 15:43
向TA提问上网通缉是侦查机关的一种手段,没有刑事立案的情况下,哪里来的上网通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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