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在世的时候名下有两套房子,一套是姑姑住,一套是我爸和爷爷奶奶住,去年爷爷过世了,姑姑和奶奶都说爷爷这套房子已经卖给姑姑了,我爸完全不知情,说爷爷挡住只是借给姑姑住而已,姑姑也没有证据说明房子已经卖给他了。如果现在把这套房子给姑姑,她还有没有瞻养老人的义务?包括医疗费用和百年后的费用。还有,如果现在立析产协议书,那姑姑转户后,我爸住的房子还没转户,奶奶健在的时候需不需要立遗嘱?
人
发表于 2013-09-03 10:29
向TA提问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财产的问题因老人健在,尽量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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