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婚姻生活并不幸福,于是分居两年多,将近三年,这种情况可以算作自动离婚吗?法律上规定分居多久能离婚呢?办离婚需要哪些条件?
人
发表于 2013-09-23 12:02
向TA提问你好,不算.法律上没有自动离婚一说,分居满二年只是法定的确认夫妻感情破裂可能离婚的情形之一。离婚应当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五)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发表于 2013-09-24 12:40
向TA提问没有自动离婚一说,分居三年只是提出离婚的一个有利的理由。
发表于 2013-09-23 10:57
向TA提问没有自动离婚一说,分居三年只是提出离婚的一个有利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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