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作中伤了右脚,术后伤残等级为8级。仍回原单位上班。我想请问我想请问我会得到什么样的赔偿?可以赔偿多少?目前工资3500,可以要求涨工资吗?
人
发表于 2013-08-31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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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可以享有:一\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你好,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二、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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