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过后,我外甥到朋友家玩,喝了点酒后骑电动车回家,在一个十字路口被一辆机动三轮车撞了,然后马上送去医院,医生说腿部骨折了,经交通部门调查后,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其结果却为事故责任无法认定,而肇事者没有机动车驾驶证,并且他拒绝赔偿医疗费,这种现象该怎么办?如何维权?
人
发表于 2014-01-14 11:49
向TA提问你好,你可起诉要求赔偿.根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发表于 2014-01-14 13:47
向TA提问对方车辆应该有保险,无论谁的责任保险公司都应该按照规定赔偿。如果没有投保,则需要在保险范围内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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