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洗浴中心头部摔伤、是因为他地太滑,他给了医疗费、我怎么要求他陪偿其他的费用?
人
发表于 2013-09-25 11:11
向TA提问。“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有责任,但不是百分百责任.实践中可能各种各样的比例都有,比如对方有没有对地滑做提示,等等情况都会影响比例.
发表于 2013-09-25 11:42
向TA提问你好,根据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但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不一定是全部责任,只是在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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