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公司开了一次股东大会,通过了一些决议。选举陈某为董事长,选举陈某等29人组成董事会,选举陈某等人组成监事会董事任期为四年,监事张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并减少注资,提前解散董事会与监事会。那么该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募集资本程序是什么?该会议是否有违法之处?

新疆-和田 发表于:2014-10-02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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