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一家公司上班,但目前只是试用期,我提出要辞工但是公司不批准。这是合理的吗?我该如何处理?
人
发表于 2013-07-09 08:52
向TA提问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天期满劳动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公司批准。
发表于 2013-07-09 09:39
向TA提问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离职只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
发表于 2013-07-09 10:05
向TA提问可以,劳动者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单位方可辞职!
发表于 2013-07-10 23:03
向TA提问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关系。
发表于 2013-07-09 09:47
向TA提问只要提前三日通知公司,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须经公司批准。
发表于 2013-07-09 08:41
向TA提问试用期内,你只要提前三日通知公司,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须经公司批准。
发表于 2013-07-09 08:51
向TA提问提前三日通知,无须经公司批准。公司做法于法无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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