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晚上八点左右,我哥开面包车回家途中,不小心撞了人,一死两伤,然后马上打120救助,并及时自首,撞死的那人是酒后骑摩托车,我哥并无酒驾,请问,责任在谁,我哥又该付哪些责任?
人
发表于 2013-06-22 15:01
向TA提问责任以交警部门认定为准,如你哥负主要责任或全责的,涉嫌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赔偿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及医疗费等,在交强险范围内由保险公司承担,超过部分按责任分摊。
发表于 2013-06-22 15:34
向TA提问责任由交警部门划分,律师负责之后的维权。
发表于 2013-06-23 10:52
向TA提问以交警部门认定为准,认定责任后才能确定你哥要负什么责任。
发表于 2013-06-22 13:53
向TA提问责任认定有交警根据现场状况判定,不是律师能够解答的。如果认定你哥有责任,则按照责任大小赔偿对方的损失,包括医药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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