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厂里上班,昨天在搬东西的时候不小心把脚的小边脚趾头砸断,上级说是会让我有工伤的赔偿,那么应该怎么算?
人
发表于 2013-08-06 20:48
向TA提问你好,十级伤残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发表于 2013-08-05 10:12
向TA提问要根据你受伤之日前一年的平均工资及统筹地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发表于 2013-08-05 12:29
向TA提问十级伤残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发表于 2013-08-06 14:49
向TA提问你好, 根据您的情况,本律师作出以下解答:
浙江省工伤十级伤残,可获得以下赔偿:
一、医疗费(包括医药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二、停工留薪待遇(停工接受工伤医疗,按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三、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级为2个月职工平均工资)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为2个月职工平均工资)。
具体金额计算需结合本人实际情况,可电话咨询。祝早日康复!
发表于 2013-08-06 20:08
向TA提问一、医疗费(包括医药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二、停工留薪待遇(停工接受工伤医疗,按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三、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级为2个月职工平均工资)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为2个月职工平均工资)。
具体金额计算需结合本人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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