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元旦开始我朋友租房子住,一开始签了一年的合同。到了去年合同结束还继续住就没有签纸上合同口头说了算,半年交一次房租。当时的押金是3000元的。今年2月份他的公司倒闭了,就打算不继续租下去了,但是根据口头协议要到六月份才收租,如果突然就不租了还有3000元押金在对方手上。请问怎么协议?
人
发表于 2013-10-09 11:53
向TA提问租赁合同没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可以随时终止,不必承担提前收租的违约责任。在此情况下,如果仅以提前收租为由扣留押金,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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