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行政许可法》里面规定了保障性的商品房的申请应该包括复审公示等等程序,而且我觉得应该根据地方法规合理分配依法申请。但是我们这政府的人说申请是意向性的,就是处置权在政府手里,政府可以决定给不给、给哪里的房子。请问政府的人的说法对吗?

河南-驻马店 发表于:2014-03-07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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