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事因为要出国向老板正式辞职。同事已把一切工作交接清楚,并解答了老板后续的几个问题,辞职也得到了老板的同意,可是到工资结算日,老板却以工作没做清楚为由拒绝给同事发工资。由于公司规模小,就职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以前也出现员工辞职领不到剩余工资的问题,请问,我同事要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他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多久?
人
发表于 2013-12-06 13:28
向TA提问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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