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意外遇上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当场逃逸,叔叔的车也被交警当场扣下,但叔叔并不是责任方,此外交警扣车时间已经长达2个月,交警方面既不出责任书,也不放车,叔叔想了解,交警的做法是否合理?
人
发表于 2013-10-15 16:15
向TA提问从你所述情况看,交警的行为并无不当。因为交警扣车是为了从对车辆的损伤、痕迹等方面查明事故的原因。
本案中,由于肇事者逃逸,给交警的事故认定带来了一些困难,所以事故认定作出的时间会长些。而被扣车辆一般是在事故认定书出来后十五日左右才能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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