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劳动部门寻求帮助未果。我辞职了,公司拖欠我的工资未给,已经半年了。而工作时公司未经本人同意就擅自扣押30%的工资,到现在也未发放。这些加在一起一共5万元。我如何拿回属于自己的钱?
人
发表于 2014-08-18 08:25
向TA提问可以向公司的所在地的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时间是自你辞职之日起一年内,已经过半年,所以你得抓紧时间,超过时间,官司必输。你提交的证据仅需提供你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例如合同、工资卡、录音等。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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