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现在我把事情详细经过对您说:我爱人与对方妻子(小三)是情人关系,因我多次调解、劝阻无效,小三恼羞成怒和其丈夫来我家闹事,把我一家老少骂过来,还想动手打人,当时家中就我女儿、儿子(1岁多)在家,怕伤及孩子们,我就报警了,110来到后对方还蛮不讲理,后经110调解,对方答应不再闹事,110就走了。 因为我大女儿要出嫁,我哥哥、妹妹来我家看怎么安排日子,我没想到这个时候,小三夫妇手拿棍棒,边走边骂往我家来,我还嘴对方夫妇就开始动手打我,我大女儿(怀孕)前去制止,被小三丈夫踹一脚(现正在治疗中),我哥哥见状就前去劝架制止,被小三用棍棒把我哥哥左胳膊打伤,小三丈夫动手打我,我哥哥就抱着小三丈夫后面摔倒到地,我趁机用树棒打小三丈夫头部,小三(开车走了)不愿意打电话叫黑社会的人抄我家,经村民劝解停架后我二次报警,110感到后小三丈夫不愿意,声称还要继续斗,后经110调解:证人担保、双方达成签字协议,各自的伤势各自看,再挑起争端者将负法律责任。 现在,小三丈夫住院治疗,要诬告我哥哥,说是我哥哥打他致“耳膜穿孔”我哥哥根本没有打他(村民为证)。别人来我家打骂,我还手了,造成对方耳穿孔,我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我哥哥是否承担法律责任?我现在该怎么办?
人
发表于 2013-06-26 10:15
向TA提问1、防卫过当是指受侵害方防卫行为超过必要的限度。在本案中,对方携带棍棒打你家人,你们采取行动反击,避免自己受伤害,属于防卫行为。防卫的必要限度指你们的行为足以制止侵害人继续伤害你们,如已经控制了对方丈夫,他不能进一步采取伤害你们的行为,超出即为过当。而对方确已不能伤害到你们之后,你们继续反击、伤害到对方的,则属于过当。
司法实践中,因各方在激烈冲突中,判断对方是否丧失继续伤害的能力或不会再发生伤害行为特别困难。防卫行为造成侵害人的,后果与对方行为的后果相当或稍有超过,属于正方防卫。本案中,对方使用工具,目的和可能后果将致你方伤害,你们不能控制和防范对方伤害后果发生,采取反击行为致其受轻伤,应当属于正当防卫。
2、轻伤标准规定,耳膜穿孔属于轻伤。对方称其耳膜穿孔,这需要结合其受打击部位、穿孔形成原因、当时医疗检查结果等定论。如对方未及时入院检查、检查没有耳部受伤的记录、受伤创面形状过于规则等,可能有其他穿孔原因,难于追究你的责任。
3、你哥哥是否承担责任,刑事责任,如被司法机关认定为防卫过当,担责任;民事责任,需赔偿对方损失。因对方有过错,刑事责任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民事方面也应适当减轻你方赔偿责任。
发表于 2013-06-26 15:47
向TA提问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分析,你哥的行为应属于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
发表于 2013-06-26 21:25
向TA提问属于民间殴斗,按过错比例承担责任。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要承担刑事责任。是否构成正当防卫,要看办案机关是收集的证据而定。
发表于 2013-06-26 05:14
向TA提问关键部分没讲清楚。目前判断为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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