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购房后开发商才建房,05年11月交付,2012年才拿到房产证,至今未拿到土地证不说,还把业主的部分公摊面积拿去盖了门面房,现又要把我们的公摊面积的绿化改为停车位再次依每年1千多元卖给小区的各位车主,这合理吗?这些面积是业主们购房时就已经付了钱的呀!
人
发表于 2013-06-28 08:59
向TA提问公摊绿化面积国家没有强制性规定,但是不能有安全隐患,包括给公共安全带来安全隐患。物业公司改绿化带为停车场这个问题,你可以查看物业公司的有没有经过收费审批。
发表于 2013-06-28 10:29
向TA提问物业行为违法,你可起诉解决。
发表于 2013-06-28 10:51
向TA提问关键看绿化是否属于业主共有,若属于业主公有则开发企业属于明显的违法行为,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发表于 2013-06-28 23:38
向TA提问是违法行为,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发表于 2013-06-28 23:48
向TA提问物业公司改绿化带为停车场这个问题必须由全体业主签字同意。
发表于 2013-06-28 07:58
向TA提问公摊面积的绿化面积是业主所有,开发商不具有所有权,不得随意变革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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