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您好: 打扰您一下,有件事情想向您咨询,希望能够得到您的帮助。 我一朋友,1994年2月4日没经婚姻登记结婚(依民间风俗摆酒席宴请宾朋的那种方式)。婚后因一些琐事夫妻间经常争吵最终感情破裂,于8年前离家投奔外省的亲属至今。现想通过协商或诉讼解除之前的“婚姻”关系。在与我谈及此事时征求我的建议。 据我所知,我国于1994年2月1日颁布实施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已明确规定不再承认“事实婚姻”,而朋友是2月4日“结婚”的,并不被法律认可,不受法律保护。有鉴于此,我认为这种无章可循无据可查的“非法婚姻”不必“离婚”,法院也不会受理。 以上只是我的个人见解,但因我毕竟不是熟知法律的专业人员,在此还请您给予帮助解答一下。 盼复。 祝你合家安康,工作顺利! 谢谢张劲松、覃金金、徐德利、高萃诸位的帮助及解答,万分感谢!

辽宁-鞍山 发表于:2013-07-04 22:30

问题相似?在线咨询获取针对性解答

共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鞍山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我要追问
我要追答
注册
TOP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