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3年4月7号租了一套住宅,一个月1200,签了一年的合同,交了半年的房租,我在6月10号出去旅游了,在我7月1号回来了以后发现我租的房子已经有人在里面住,然后我才知道房东又把房子租给别人了,后来我又发现房东把我所有的东西都丢掉了,有衣服日常用品,床,有很多很多东西,我找房东赔偿,可是房东知错,房东让我去告他,我现在该怎么办?
人
发表于 2013-07-09 22:15
向TA提问保留租房合同、房租缴纳凭证、钥匙等凭证,可以去法院起诉
发表于 2013-07-10 09:01
向TA提问保留租房合同、房租缴纳证明、钥匙等凭证,向法院起诉要求房东赔偿。
发表于 2013-07-09 12:38
向TA提问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房东退还房租,赔偿损失。
发表于 2013-07-09 14:32
向TA提问你好,保留租房合同、房租缴纳凭证、钥匙等凭证,可以去法院起诉
发表于 2013-07-09 14:38
向TA提问你好。你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房东履行房屋租赁合同,并赔偿你的经济损失。承担案件诉讼费用。
发表于 2013-07-09 20:50
向TA提问保留证据,考虑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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