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和我老公结婚后,我和我妈的户口所在地,就是我外公家,那里政府征地,每人可分得35平方的房子.因我老公没有房子,去他家开了个没房子的证明材料,后拿我们的结婚证去,才分得他35平方。房子分下来后是个三室一厅的。房子装修时,他没出一份钱没出一份力,现离婚他要求我们给他那35平方,我们有权不给吗?婚后他一直住在我家,也没有挣的好多钱,大部分生活开销都是我出的,所以没有共同财产。这样我可以要求他净身出户么?

四川-乐山 发表于:2013-07-18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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