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你好,公司要从武汉搬迁深圳,员工不愿意去,而公司把员工强制分流其他部门,不愿去的开除,请问是否有赔偿?谢谢! 另:公司与我们签订的劳务合同中关于“工作内容与地点”规定如下: 工作内容与地点 1.乙方工作岗位为 工程技术 ,工作内容为 工程技术服务与管理 (如有需要详如附件)。 2.乙方的薪资关系所在地为 武汉市 ,除该地点外,工作地点不限于中国大陆和集团在国外投资各地,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及关联企业投资各地的工业园区、据点等所在地或临时派驻/出差地。 3.甲方因集团发展布局及生产经营需要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跨国家或地区变更工作地点(或多个地点),不视为甲方违反合同,经协商可变更本合同主体或部分内容,合同其他内容仍然有效,变更通知单或调动通知书经乙方签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4.乙方理解和认同甲方所在集团跨地区分散经营的特点,愿意配合甲方经营需要而进行的跨地区调动或国外派驻。同时,甲方视情形提供异地安家搬迁等协助。

湖北-武汉 发表于:2013-07-22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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