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一套二手房打算出售,在小区门口的一家小中介登记了出售信息,后来通过中介介绍与一个小伙子达成了买卖协议,并在中介处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我为甲方,小伙子为乙方,中介为丙方,签订合同后小伙子向我支付了2万元定金,我的房产证和国土证也交与中介保管,商定3天后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第二天我偶然发现中介在合同上盖的公章不太像真的,上工商局网站查也没有相关信息,去找中介要他出示营业执照也是推三阻四的拿不出来,我就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了,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小伙子2万元定金,但是小伙子和中介方都不愿意解除合同,还说我不卖房子就是违约要赔偿他们的损失,中介也扣住我的双证不肯归还,请问我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如果我不卖房子是不是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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