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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lllm 2013/8/17 12:37:07 我妈妈已经从事家政服务行业五六年之余,一个月给8家住户打扫卫生。今年5月16日在美之国花园打扫结束之后拿电动车的时候被小区里面一辆倒车的汽车连人带车一起撞倒,一开始去吴中人民医院检查没有检查出什么就弄了点药,并开了5天病假,可是回家两天之后觉得腰痛,睡觉睡不着,然后去中医院检查,检查出来左胸一根肋骨骨折然后打了石膏弄了药,在中医院一共开具病假3个月时间。我妈妈今年4月11日正好年满55周岁,但是如之前所说我妈妈一直从事着家政行业,每月收入6000元。现今我妈妈恢复的差不多准备和对方索赔,可是对方太平洋保险公司以我妈妈55周岁属于退休年龄为由,只愿意赔偿最低标准。,可是2013苏州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并没有对误工费的年龄规定界限。请问这事情该怎么处理?要求赔偿车辆修理费,营养费,误工费合理吗?现今准备去做伤残鉴定

江苏-苏州 发表于:2013-08-18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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