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年8月-2012年8月,我与承租人签了两年的租房合同,当时他付了半年的租金。以后他陆续几百几千的欠费。现已欠款7千多元,手机关机3个多月,联系不上。说好今年6月12日打款给我,结果人失踪,电话联系不上。自11年3月至今给我汇了3次款,但一直有欠款。11年6月7日他交房租至11年8月的,当时他急催,我只好给他打了一个收条,标明交租金至11年8月的,条在他手我没有。请问大律师我该去哪告他?走什么程序?半月前我去派出所,派出所给我支到法院,法院又告我打110,打了110又由原派出所受理。他们走马观花的去房子外看了看,问问邻居,根本不解决问题。我想由派出所在旁作证开锁收房,派出所不干,我该怎么办?
人
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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