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下盗窃方面的问题,就是说一个团伙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抓住,公安机关不追究你以前的盗窃次数,只是让你说了两次盗窃的经过和盗窃的获利金额,盗窃金额不到三千元,还有就是,他们盗窃的东西卖给别人而且不是一次两次,如果这个收他们东西的人吧我们说的次数多填了几个后果是能有多严重?有一个人非常配合,有两个人不是很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而且他们其中的一个人还是有过前科的,11年中旬被放出来的,但是这个人现在跑了,可能是因为以前有前科的问题吧,那么我想问的是如果他跑了,能不能连累到非常配合的那个人呢,或者说更严重的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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