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戚在中院判了刑,想要上诉,把一些材料邮寄到了浙江省高院,现在他家人想问问高院立案了没有,但是114和网上找到的电话号码都没人接,有哪位律师能告诉下高院立案查询的电话号码么
人
发表于 2013-10-21 18:55
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发表于 2013-10-12 15:09
请上法易网查询。
1分钟提问,最快3分钟解答
我们在连云港市中院有桩民间借贷案件,因我们觉得有冤,在判决前写了材料上告到江苏省高院,现省高院督办此案,想问下律师们对于中级法院尚未判决的民间借贷案应由省高院什么庭督办?
交通肇事案件经过区法院、中级法院审理判决后,拿材料到省高院信访办申诉,信访办受理9个月后,高院通过视频在区法院询问了申诉人案件情况,经过16个月后,申诉人去省高院信访办问案子进展情况,高院信访办工作人员说案子合适着呢,不用再来了,询问可以出纸质的答复吗?工作人员说没有。现在请问下一步怎么办,到那个部门去申诉啊?谢谢!
在中级法院起诉的刑事案件下达的不予受理裁定,要上诉到高院的期限是多少天?
请教:民事再审的立案审查阶段,高院向中院(二审法院)调取卷宗,原承办法官应该知情吗?还是直接向档案部门(卷宗已经归档)调取,而不通知原承办法官?
我爷爷是山东菏泽人,1964年参军入伍,退伍后被安排在定陶县水利局东鱼河塘管理局上班。定陶水利局东鱼河糖管理处2002年把我爷爷强行解聘,2013年7月被山东省高院发回牡丹区人民法院重审,至今未判决。我爷爷现在已经75岁高龄,而且前一段时间还中风了,真是等不起了!!我们家现在能做点什么吗?感谢您能在帮忙之中阅读我的问题!谢谢!
省高院把我一审和二审的材料,调上去了/我今年5月就去了省高院,至今没有消息
1
张浩楠
蔡茜茜
2
章滨滨
张康祥
10
林光前
潘承天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请问律师,以下问题怎么处理合适,2001年有一位老太太被勒死了,一直没有找到凶手,2011年突然有一个男孩因此事被抓,直到现在关了三年刚定案,没有任何证据,省高院只是按照被逼口供判处死刑,请问这合理吗,如果控告省高院改判的可能性大吗?
本人陶翠华,女,今年51岁,住淮安市淮安区南门外工业园路东38号,身份证32082819640204042X电话13365165959.今特意来信反映:本人诉讼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在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胜诉并经申请执行,且走完查封、拍卖程序的“铁案”(注:该案是经过淮安市中院民事合议庭和院审判委员会数次认真研究判决的胜诉案件,且查封、拍卖均符合法律程序)。 天有不测风云,天下人都不会想到,对方靠找关系、上诉省高院,在审理中,负责该案的审判长杭涛、审判员王欣等不依据淮安中院的判决书和裁定书,更不向审判委员会汇报,居然私自把我这个“铁案”改判了。试问:淮安中院的法官、合议庭的审判水平低吗?审判委员会20多名法律专家不如省高院的年轻审判员水平吗?我们本是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但省高院杭涛、王欣等法官办案能力及素质让我悔心、伤心,也让我对法律的准绳感到痛心。 江苏省高院许院长巡视时,曾多次强调中院审委会的判决,必须经高院审委会才能改判,杭涛为什么有这么大胆子改判淮安中院审判委员会的判决?真是胆大妄为,还是后面还有老虎指使。我多次向大法官信箱留言,至今未收到回复。我希望江苏省高院许院长再百忙之中关注此案,纠正错误判决。现简单叙说案情;2008年我与张桂梅发生经济纠纷,经淮安仲裁委员会仲裁限期还钱。到期未还,我申请淮安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011年8月19日,淮安中院依法查封了张桂梅名下的位于原楚州区漕运商城4号楼第35号房屋,并且依法走完拍卖程序,款已到中院帐上。后来张桂梅拉出一个同父异母的已入的美国籍姐姐,起诉到淮安中级人民法院,称该房是姐姐购买的,要求淮安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将此房产权判给其姐姐张素梅。姐妹两人上诉撤诉,反反复复,拖延时间,扰乱法院正常审理,淮安中级人民法院先后派出几个法官审理此案。最终淮安中级人民法院启用了院长审判监督程序,经审判委员会20多名法律专家及所有院长,审判长集体研究决定,作出(2012)淮中民初字第0167号的判决。驳回姐妹两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2011年-2012年的两年中张桂梅在法院一次没有露面,开庭全部由其丈夫代理。在(2012)淮中民初字第0167号的判决书出来后,张桂梅的丈夫随及又递交一份起诉书给淮安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分割张桂梅名下的位于原楚州区漕运商城4号楼第35号房屋的一半产权,理由是夫妻共有财产。 此房从购买时就一直登记在张桂梅的名下,并且张桂梅分几次向几个银行办过抵押贷款,出租合同她签,租金她收,在中院调解时,张桂梅曾提出用该房的每年房租来偿还欠款,我当时没有同意。【淮安中级人民法院有记录】 到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竟然将淮安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全部推翻。所有执行全部撤销。这里面的原因路人皆知。我也不想深究。现此案我已申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2014年3月30日开庭,由审判长俞旭明、代理审判员陈强、谢春诚审理,至今未接到判决,我希望法官公平公正,依法办案,更希望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许院长关心此案,知错就改,让老赖们无机可乘,维护我的合法利益。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