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前女友分手2年了 但是心里一直还有她···半月前她遇到困难问我借钱·我借了·看她过得不好很是心疼·就想要他过来我来照顾她·然后他说要来·我就打了钱过去·结果她没有来·钱也花掉了·没有钱了·我又打给她·连续3次打钱过去·她都没有来··我也心灰意冷了·感觉被骗了··我找她问她要钱·他说 他没有说不来·只是目前来不了还说以前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她为我们的生活也掏过钱·他就开始耍赖了 (共计4900 +一台联想笔记本3000元) 请问这是欺诈罪么? 是否成立? 我是新疆的·她是南京的·我去南京立安是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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