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十年前我爸将农村宅基地上70平旧屋转让给外地人,就双方立了个字据,写明转让旧屋,没写出售宅基地。买家将旧屋拆除盖了新房,现在我知道这事后觉得我爸当时卖亏了,想要回那块地。协议写明只卖旧屋,买家拆了旧屋盖新房,这种行为是否可以?如果要回那块地,是否需要赔偿买家盖新房的钱?如果维持现状,不要回那块地,将来拆迁或宅基地确权,收益归谁? 听说拆迁时分两部分,土地和房屋,宅基地性质是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归集体,房屋是私人所有,补偿归个人,那我是不是什么补偿都没有?

江苏-南京 发表于:2013-11-27 18:57

问题相似?在线咨询获取针对性解答

南京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南京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我要追问
我要追答
注册
TOP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