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代朋友咨询的,老人家有四名子女,大儿子,二女儿,三儿子,四女儿。 老人家还健在,但是没有生活自主能力,依靠的四女儿一起生活。 二女儿已经不在了,但是有一对儿女在,大儿子要求三儿子和四女儿签订了遗产继承权,在没有通知二女儿家属情况下,三儿子和四女儿已经签订了遗产继承权放弃书,房产成功过户给大儿子,大儿子只在口头承诺房产卖了后大家分,后来大儿子家里发生债务问题,现在四女儿担心大儿子不能兑现承诺,现在可以怎么办?那份遗产继承权放弃书有效吗?那本房产证有效吗?如果打官司的话请问能争取回自己的利益吗?还有四女儿不想出面处理这件事,可以委托自己女儿去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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