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想问下,我今年十一月份在新疆开了家服装店,是加盟的, 北京公司,刚开始去谈的时候,说是衣服按4折拿货,因为第一次做,不怎么懂,合同没怎么看清楚,等到来货才知道,第一次拿货全部是按照吊牌价给的, 以后补货才按4折给, 而且款式很老 很多是去年的款 还有的衣服坏了, 与厂家沟通,说可以换,但是我登录到厂家的网站,根本没有好的衣服供我调换,于是我想退活,厂家说不可以退,也不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我要支付违约金。可是这样的衣服根本没人买,我店里没生意,我也没有钱再进其他的货,我想靠法律的途径是不是可以要回我的钱,请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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