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01年原村主任以村上集体名义申请筹建开发一个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资金问题形成烂尾楼,我父亲通过朋友关系将建筑材料欠账赊销购回,本人也加入到项目建设之中,没日没夜的筹资金、找建材,边建设边销售,逐步清还了材料欠款,在项目建成运营后注册股份制公司,股权划分为他56%,我父亲44%,过了两年他就私底下将股份制改为有限公司,将公司变为己有,将我父亲原来副经理职位安排为公司会计一职,口头承诺我父亲能干到什么时候就干到啥时候,永不辞退。这一干就十年过去了,也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也未办理任何社会保险,我父亲今年59周岁(虚岁60岁),现在他们以我父亲年满退休年龄要辞退,仅承诺多发一年工资,我父亲平时也不爱说话,有事只会装在心里,这多年来心里不知吃过多少亏,所以,我想咨询应该怎样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并享受养老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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