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所在的小区的这栋楼房是2001年由本山房地产开发商——中房公司改建的,前身这栋房产是办公楼,改建后以商品房的形式出售,电费是中房的人员入户收取的,并且本栋楼一直没有物业。今年本栋楼装了磁卡电表,是由中房公司安装的,电表是北京海湾智能仪器公司出产的,购电需要在中房下属的一个小办事处那里去买,请问中房公司是否有权利安装北京这家厂商的磁卡表?电力本来是国有资源,理应安装国家电网的磁卡表,如果中房公司安装了这种北京厂商的磁卡表,那么电费岂不是被中房公司私吞了。中房公司是否有权利替国家收取电费?请各位专家帮忙解答。

澳门-澳门 发表于:2013-12-11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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