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在2011年10月与他表弟合伙承包工程劳务,2012年9月完工但工程款未完全结算。我与老公在2012年10月12日登记结婚。2013年2月4日我老公私下与他表弟口头结算分工程款24万,于2013年5月8月12月分三次付清并岀具欠条。现因工程款未收到而无法支付对方,对方起诉到法院,现法院判决我付连我老公在2011年10月与他表弟合伙承包工程劳务,2012年9月完工但工程款未完全结算。我与老公在2012年10月12日登记结婚。2013年2月4日我老公私下与他表弟口头结算分工程款24万,于2013年5月8月12月分三次付清并岀具欠条。现因工程款未收到而无法支付对方,对方起诉到法院,现法院判决我付连带责任并查封我于2012年1月份个人购买丰田小车。请问这个判决公平吗?我上诉赢的机会大不? 因之前老公借用我的银行卡,他表弟有2011年转款8万1千到我帐号的银行凭条,我也有2012年4月通过我表姐转十万给他表弟的银行卡凭条。
人
发表于 2014-01-17 17:22
向TA提问判决书什么时候下来的呢,根据你描述的情况,这个应当认定为你老公的个人债务,而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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