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妻子结婚三年多,由于妻子当时年龄不够,没能去办理结婚证。现在妻子提出和我结束这段婚姻,我们现在有个满两周岁的孩子,因秀屿区沿海当地的风俗,我家当时以十五万当作聘金给她家(金饰品15000元)。 现如今她不辞而别,去了外地,留下孩子。说孩子也不要了,要钱没有!她的这种行为,我该怎么办,说实话,孩子我也没有一定要,孩子她说要放弃抚养权,那还有责任给抚养费吗?我们没持有结婚证该提出上诉?? 聘金是要不回了吗?那金饰品能要回吗?孩子最好的解决办法是什么?
人
发表于 2014-02-20 20:44
向TA提问m没有领结婚证可以要求返还聘礼,同时可向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确认孩子抚养权并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可委托律师办理,有需要可以联系本人。
发表于 2014-02-21 08:35
向TA提问孩子抚养权问题可以协商解决,没有取得抚养权一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发表于 2014-02-21 11:24
向TA提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返还聘金,至于小孩,若协商不成,没有抚养小孩一方需支付抚养费!
发表于 2014-02-21 11:39
向TA提问建议你请个律师帮你处理
如有需要可以联系我:13592735188 吴律师
发表于 2014-02-24 15:21
向TA提问孩子的抚养权和聘金的返还可以通过法院起诉得到解决。具体来电咨询:13906033238杜律师
发表于 2014-02-24 18:18
向TA提问如果没有登记结婚,可以要求返还聘金。
发表于 2014-02-21 13:37
向TA提问你好,你们属于同居关系,不必解除,只要分开就可以了.你可就子女抚养提出起诉.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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