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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企业职工权益保障规定》中第九条规定:保护职工人身权利,不限制职工人身自由。严禁企业管理人员殴打、侮辱。体罚职工和对职工进行搜身。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暂住证、边防证。而我们公司要求上白班的员工不能出去公司外面,午餐时间也不能出去,晚上12后不给进出。违反的话会扣工资。这样是否侵犯了员工的人身自由权利?

广东-肇庆 发表于:2014-08-06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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