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地方把02年至03年的两万元土地费扣作了社会抚养费,而第二胎要到14岁才有。93年我和妻子生育了一男孩,09年在政府准许中无意生了二胎于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上好户口。这次人口普查明确规定不得将登计情况作为行政管理和处罚的依据。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湖南-长沙 发表于:2014-08-15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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