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与女朋友订婚时彩礼都送了,但是订婚四个月后女方却后悔了不想结婚,朋友想要要回彩礼,但是女方拒绝返还,朋友如果将其高上法庭可以胜诉吗?
人
发表于 2014-05-04 17:27
向TA提问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2)第十条之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故,法院会支持你的诉请的。
发表于 2014-04-19 17:09
向TA提问给付彩礼后未登记结婚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法庭会给予支持的。
发表于 2014-04-21 09:07
向TA提问可以的。详情咨询:云南南极律师事务所 孙律师 13577405525 QQ:2561767368 昆明市西昌路692号长城大厦八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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